| 兴平商务局关于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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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0 09:40 文章来源:兴平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为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根据省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实际,定于2009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现将开展促销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推动家电下乡,拉动城乡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重点是新调整的政策内容,切实让农民了解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种、购买、兑付程序,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做到以活动带宣传,以宣传促销售,强力推进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四、促销和宣传工作
促销以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为主体,商务、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通过企业自愿打折、赠送礼品等优惠举措,让利农民。促销活动采取广场直销、文艺节目、路演、电影晚会、大蓬车下乡等各种促销举措,营造氛围,扩大销售。
宣传工作:
1、商务局与广电局联手制作新闻、专题等节目,宣传家电下乡政策。
2、在电视、互联网上公布备案销售网点名单。
3、各销售网点以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等形式宣传备案网点及家电下乡相关政策。
4、商务局在每月中旬,出动宣传车,下乡进村进行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
5、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商务办要及时组织销售网点人员学习家电下乡新的政策并进行政策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政策,严格按规范操作,正确解答群众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点规范化建设,督促网点张贴相关资料,营造促销氛围。
6、在活动期间,商务局联合财政局、工商局等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城市主要广场举行2—3次大型宣传促销活动。
7、商务局、财政局、各网点设立热线服务电话解答群众疑问或咨询,做到全程跟踪服务。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各销售企业、网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服从政府部门统一指挥。销售企业和网点组织大型宣传促销活动,要提前向商务部门报告,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发生不安全问题。各网点印刷宣传品要事先报商务局审核,不得有误导农民群众和有损于其它销售网点的内容。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将适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促销宣传工作贯穿家电下乡全过程,推动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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