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平市商务局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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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7 17:31 文章来源:兴平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商流业健康发展,兴平市商务局郑重承诺:
一、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按政策规定办事。
二、规范行政行为,不滥用职权,不以全谋私,不吃、拿、卡、要,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
三、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的为职工搞好服务,急职工之所急,、想职工之所想。
四、提高办事效率,不推诿扯皮,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规定办结申请人的事项
五、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强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积极配合加强对肉品、酒类等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的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保障安全,放心消费,努力实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8%的目标;搞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让消费者喝上放心酒;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等惠农工作,,解决农村群众买难卖难的问题。
六、履职尽责,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好商流企业和职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实行办事公开制。凡涉及商务行政审批、报批事项、执法程序等一律张榜公示,杜绝暗箱操作。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我办办事的,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属于本职责范围的,按规定限时办结;需补充资料的,要告之需补充的资料;不属于本职范围的,要引导其到办相关科室,不推诿和拒绝。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对提供材料齐全的,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报。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我办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中,举止不雅、态度生硬粗暴,行政不行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对条件具备的审批事项不限时办结的,尤其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的,对相关当事人实行责任追究。自接投诉举报之日起,属本局职权范围的,3日内答复处理意见;超出本局职权范围的,我们将建议报请上级或有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9387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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